今夕是何夕?

今夕是何夕?
昔日,個人在戒嚴時期以當年度考試成績第二名參加司法官職前訓練,其間始終拒絕訓導組長的勸說,未將自南一中即加入的國民黨黨籍自政治大學轉入訓練所,成為失聯黨員;又在結訓感言中提到職前訓練不應該每日盯著學員棉被、牙杯有無整齊排放,而是要著重培養法官的恢宏氣度才是。之後,分發成績出來發現竟要被分發至台東地院,因而才填志願改任檢察官,始得以在75年12月中旬來到高雄地檢任職。後來才從他人口中告知並問我結訓時的操行成績怎麼會倒數第二名?才恍然大悟,為何會無功無過而由司法官特考成績第二名入所訓練(第一名未報到)變成要發配邊疆的學員!
 
個人從事法律工作由檢察官及法官轉任律師,轉眼間即將滿40年,對於經歷過的職務包括在大學的兼課等工作都非常的熱愛,做一行喜歡一行,不排除換行,並得以自詡是率性自由快樂的法律人,或許就是源自於昔日在司法官訓練所的堅持與執著吧!
 
近日,經常看到輿論批評政府要求軍公教人員須填寫切結書,藉以彰顯他們的愛國忠誠,不自覺地憶起自己昔日在司法官訓練所的往事,並慶幸自己能在92年秋由翁岳生院長親頒法官年度研究論文行政法類第一名獎狀後,未久選擇淨身出戶,毅然決然結束曾經熱愛的司法官生涯。離開路更寬廣,好一個享有選擇客戶的律師自由業。
 
於后,分享我自憲法學老師學到的知識:
為何要學憲法?因為不想當奴隸;從來只有國家可愛不可愛的問題,人民並沒愛國的義務,愛國是一種情操。
 
誠摯地感謝曾經及正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,真心熱愛鄉土的軍公務朋友們為我們國家所作的付出與貢獻。114.3.19 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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