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的B計畫

律師的B計畫

律師協助刑事被告辯護時,不在判斷其是否有罪,而在於被告受無罪推定原則保護下,確保其得接受公正、公平的偵審程序。但是如綜合卷證資料,基於律師專業確信被告難以脫卸罪責時,適時剖析證據資料並提醒是否考慮認罪,也就是是否接受所謂的B計晝?今天台中高分院宣判的一件刑案,幸好其中兩名當事人有及時接受律師的專業意見,一位才得由原來的徒刑四年,併科罰金二百萬元,減為徒刑一年十月,緩刑三年,並附帶捐八十萬元;一位由一年二月改判減為徒刑六月,得易科罰金,均得以免於牢獄之災。其餘維持一審無罪答辯之被告,則仍被判處四或五年徒刑。2/22 f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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