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» 任何人都有權拒絕配合測謊
任何人都有權拒絕配合測謊
除非證人基於自願性同意為測謊,否則出於偵查或審判機關之要求,始不得不配合而為測謊,已有違反不自證己(至少偽證)罪之情。-最高法院110台上5963刑事判決。6/30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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