悲慘世界的司法
悲慘世界的司法
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(2024)7月在清運垃圾時,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,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,遭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起訴,士林地院今(2)日宣判,處黃男3月徒刑、緩刑2年,褫奪公權1年。
「法律可以懲罰錯誤,但若它開始懲罰善意,那麼我們該問的不是清潔員該不該被判刑,而是司法體系還剩多少正當性。」-江岷欽
「真正的文明,不是寫在法典裡的條文有多完善,而是當最弱小的人犯錯時,這個社會能否聽見他們沈默的呼救。」-前紐約巿長菲奧雷洛·亨利·拉瓜迪亞
類似的案例,個人在1996年擔任高雄地院法官期間,即曾以欠缺「實質違法性」及犯罪不是物理學的概念而是社會學的觀念,援引最高法院及日本最高裁判所的見解為無罪判決(另詳留言版,風傳媒」-林石猛觀點)司法對於社會上弱勢族群的善行,未詳予審究其行為有無犯意與意圖或缺乏違法性,即論以重罪雖同時又另啓從輕量刑之善門,也已使該清潔隊員丟掉工作。如此這般,試問當下的司法與「悲慘世界」中苛酷的司法又有多大的距離呢?2025.12.2 fb
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,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,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,黃員僅回應「就…退休了」,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。
清潔員撿「32元舊電鍋」送拾荒婦!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| CTWANT | LINE TOD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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