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路更寬-迎接金石法律21周年

離開路更寬
-迎接金石法律21周年
 
 
21年前的今天,我選擇離開20年的檢審司法生涯。
 
金石法律這兩年在經營上遭到很大的挑戰。但21年來以兩個保證:保證不關說、保證不保證輸贏;並秉持誠信、專業及公義的理念,經營金石法律,向來不需靠廣告吹噓、交際應酬,還勉強可維持一定的場面,如此成果除了有伙伴協力同行外,也有不少是得助於18年的檢審工作,期間總是以人民的苦難為念,經由一枝筆努力避免冤抑、減少當事人的痛苦而累積的經驗。如在最後的四年半是擔任改制後首任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,在高雄行政法院的第一件及最後一件判決,都是判決人民勝訴,被告機關高雄市國稅局、高雄縣政府均未提上訴而告確定,據悉事後並由被告機關直接或其上級機關修改、新訂合乎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的行政規則,這就是身為法官可對國家社會的貢獻。
 
在律師的工作上,金石法律的伙伴已前後貢獻了十九件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,尤其是釋字第785號解釋已將「健康權」正式納入憲法人權清單,這是身為一個法律人值得自傲的成績。偶有友人會稱呼我是「民間大法官」,雖不敢當,卻也自認是可無愧於習法初心的成果。
 
真正的福田,不在廟堂之高,而在方寸之間。
 
以上,願在感恩的日子與金石法律的伙伴、舊雨新知及諸位好友分享之。2025.7.31 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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