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卡到陰」致死,本所法律協助獲得理賠!

「卡到陰」致死,本所法律協助獲得理賠!
民間形容的急性精神錯亂、精神或身體失序,甚或被「不乾淨」的靈界力量干擾而「卡到陰」、「煞到」、「沖到」,而意外致死狀況,常被認定是自殺,而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。
本所近期代理「卡到陰」致死的保險給付事件,克服法律上關於認定是否屬於保險法上意外事件、因果關係、被保險人自由意志可能、舉證責任等層層障礙,為當事人向保險公司主張應有權益,獲得相當成果。
其中一案當事人歷經前兩個審級皆敗訴,在當事人堅持與本所努力下,終於在最高法院扭轉,取得有利見解發回更審,在更一審時改判獲得有利判決(臺灣高等法院103年保險上更(一) 字第3 號),再經最高法院程序上駁回保險公司上訴而告確定。另案則是一審即獲得法院有利判決(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保險字第12號),再於二審時協助當事人與保險公司成立和解,獲致法院、爭訟兩造三方皆可接受之結果,消弭裁判不確定性風險,圓滿解決法律爭議。
是的,「卡到陰」,也是需要律師「道長」專業協助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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